扬中市中医院综合用房试桩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者:管理员 时间:2021-09-16 15:31:00
一、扬中市中医院综合用房试桩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扬中市中医院
(2) 工程规模:约26万元
(3) 要求质量:合格
(4) 计划工期 :约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发出开工令为准
三、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试桩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进入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
2、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扬中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于谈判当日到场亲自参加谈判;
5、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和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6、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地基基础工程三级](含)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8、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9、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10、需提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五、报名及相关招标资料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1年9月18日17:30前至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中市中电大道298号)报名,报名联系人:陈晗,联系电话:0511-88396203,过期恕不接受报名。投标人如对以上资料及工程其他情况等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予以解答。
六、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谈判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仟元整。缴纳方式:现金,缴纳时间:与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成交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向招标人提交成交合同金额的5%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退还按相关规定,不计利息),成交人成交后30日内无故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作放弃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审计验收后退还。
3、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故不参加本次招标,请至少于招标响应截止时间一天前,以书面形式致函给我公司,否则将按《江苏省政府招标投标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招标人:扬中市中医院
联系人: 赵院长 电话:13805294169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