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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中市中医院眼科超声雾化器项目采购公示

发布者:管理员 时间:2024-03-15 16:27:57

我院近期拟对眼科超声雾化器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名称:眼科超声雾化器

2数量:1台,预算5万元

3、主要采购需求:

标称频率:2.4MHz,超声震荡频率与标称频率的偏差≤10%;

★最大雾化率:≥2mL/min;

雾化水槽内水温:≤60℃;

★正常工作时的整机噪声:≤50dB(A计权);

★雾化颗粒中位粒径:雾化器的雾粒等效粒径中位值为5μm,其误差≤±25%,直径小于5μm的雾粒百分比(体积分布)≥50%;

雾化率可调,以雾化量X%显示;

送风量可调,以送风量X%显示;

有定时控制功能,控制时间与标称时间误差小于10%;

在雾化水槽水位低于提示水位线时进行提示并停机;

出雾设置温度范围为10℃至42℃,设置步进为0.5℃,实际出雾温度范围为环境温度至42℃;

实际出雾温度与显示出雾温度之间误差小于±5%;

蒸发残渣:50mL检验液的蒸发残渣不超过0.5mg;

雾化眼罩要求:雾化眼罩为I类医疗器械,应有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额定电压和频率:适配器输入:100-240V~;频率:50/60Hz;

适配器输出24V⎓,≥6.0A;

电源电压适应范围:在额定电压的±10%范围内,雾化器应能正常工作;

连续工作时间≥1小时

具有进气出雾双加热系统;

配置4.0寸电容触摸屏;

雾化水槽和主机采用分体设计;

智能报警功能:积液报警、超温报警、送风故障报警、测温故障报警、出雾加热报警、进气加热报警、缺水报警等智能监控报警

自带制氧功能或可配制氧机,最大氧流量:≥3L/min,最大流量下的氧浓度(在初始开机10min内,达到规定的浓度水平):≥93%±3%。

4、采购方式:医院内部竞争性谈判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扬中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个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所投设备必须具有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有资料加盖经营企业的红章。

3、提供所投产品带有相关技术参数内容的中文版彩色宣传图册或产品说明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销售供应及优质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三、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扬中市中医院设备信息科

2、联系电话:0511-88023167

3、地 址:扬中市扬子东路125号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19日17:00,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证件。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扬                            中市中医院

                          2024.03.15